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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及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见《上海理工大学2009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在GCT考试后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usst.edu.cn)发布的消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四、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综合面试由报考院系自行组织,以面试形式为主(个别院系可以加试笔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GCT”总成绩+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各招生院系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费为2.5万元(集团式办班的校外教学点培养费另定)。培养费按学年收取(前两年每年交1万元,第三年交0.5万元)或一次性交纳均可。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理工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六、考生持前一年GCT成绩申请参加我校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1.申请标准:
(1)考生08年GCT总成绩不低于20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具有学士学位;
(2)考生08年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08年报考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拍照,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GCT成绩单、填写完整、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两份到我校审核,08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的考生在现场登记报名时还需提供08年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具体申请时间、地点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usst.edu.cn)将于7月上旬发布详细信息。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录取原则:
持2008年GCT成绩向我校申请免考2009年GCT考试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2009年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最后由各招生院系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包括GCT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的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个阶段,我校都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