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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领域、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注:②为二阶段上午考试科目,③为二阶段下午考试科目
| 招生领域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招生单位 |
| 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气象 ③ 农学概论 |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电话:023-68251264 |
|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农业项目投资评估 ③ 农学概论 |
| 园艺学(果树学、蔬菜学)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植物学 ③ 园艺学概论(园艺植物育种学、果树栽培学、蔬菜栽培学)) |
园艺园林学院电话:023-68251037 |
| 林业(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植物学 ③ 园林概论(树木学、花卉学、园林规划设计理论) |
| 林业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环境生态学 ③ 林学概论 |
资源环境学院电话:023-68250582 |
| 农业资源利用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农业资源基础 ③ 资源环境概论 |
| 农业信息化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农业资源基础 ③ 农业信息概论 |
| 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农业基础知识(生态与政策法规) ③ 植物保护与农村区域发展概论 |
植物保护学院电话:023-68250404 |
| 养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蚕桑学、水产养殖)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③ 畜牧学概论(生产部分) |
动物科技学院电话:023-68250206 |
| 草业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牧草饲料作物栽培学 ③ 草地学 |
| 渔业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鱼类学 ③ 鱼类增养殖学 |
| 农业机械化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农业工程 ③ 农业机械化概论 |
工程技术学院电话:023-68251265 |
| 农村与区域发展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政策法规 ③ 农村与区域发展概论 |
经济管理学院电话:023-68250305 |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食品化学与食品微生物学 ③ 畜产品加工学与食品工艺学 |
食品科学学院电话:023-68250355 |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当年报考本校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从2009年起"GCT"成绩当年有效。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且达到我校规定的 "GCT"成绩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此成绩报名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须出示相关成绩证明)。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农业推广硕士招生"GCT"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学校通知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下载),考生于第二阶段考试前将《登记表》交到研招办。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时间约在2009年12月上、中旬进行,请注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录取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在录取前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将打印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相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我校网站上的信息。
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