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招生领域、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 招生领域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培养费(每年) |
| 计算机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电话:023-68254001)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计算机技术综合 |
¥8000.00 |
| 软件工程(软件学院,电话:023-68254966)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计算机技术综合 |
¥9000.00 |
| 农业工程(工程学院,电话:023-68251265) |
不限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农业机械化概论 |
¥6000.00 |
| 食品工程(食品科学学院电话:023-68250355) |
不限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食品工程综合(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工艺学导论三选一) |
¥6000.00 |
| 环境工程(资源环境学院电话:023-68250582) |
不限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环境工程学 |
¥6000.00 |
| 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学院,电话:023-68250191) |
不限 |
① 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 生物学基础 |
¥9000.00 |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当年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考生的"GCT"成绩两年有效。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且达到我校规定的2009年"GCT"成绩分数线的考生可以此成绩报名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须出示相关成绩证明)。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工程硕士招生"GCT"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学校通知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下载),考生于第二阶段考试前将《登记表》交到研招办。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时间约在2009年12月上、中旬进行,请注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录取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在录取前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将打印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相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信息。
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及学习年限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执行,均按三年收费。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学校与单位合作培养,可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送培单位应保证被录取的在职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从入学到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半至2年。
七、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工作
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论文(设计)必须由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体现培养目标的能力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由高等学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与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