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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四、考试参考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本次招生名额为65人)
六、学制、学习方式、学费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不脱产学习;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3.学费:3万元人民币(入学后第一年,第二年分两次收取, 1.5万元/次)。
4.教材及教辅资料费:据实收取,入学时预收,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后,在J.M教育中心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法学院:0574-87600912/87609245/13116651230
联 系 人:俞雄武老师 E-mail:yuxiongw@nbu.edu.cn
地 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315211
网 址:http://graduate.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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