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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9]33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09年在以下三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共17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60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即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MBA)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法律硕士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福建省报名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考生可于6月30日左右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福建师范大学网上报名网址:http://zzlk.fjnu.edu.cn
厦门大学网上报名网址:http://kszx.xmu.edu.cn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16日至19日(具体以报名点通知为准)。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硕士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考生报考时不得二者兼报。
(2)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3)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学科专业、工程硕士领域,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4)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报名点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