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
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六)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1.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专业基础课考试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复试时进行。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报名程序如下:
(1)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在湖北省报考的考生请于2009年7月1日—10日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zzlk.hbee.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现场报名
在湖北省报考的考生在2009年7月10-12日期间,持本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获得的网报编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北大学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同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后,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起在复试时交学校审查。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报名详情于7月初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http://gs.hubu.edu.cn/)。
在其他省份报考的考生请按照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7月上旬。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
(4)考试费用
按有关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各专业方向联考科目见附表1),由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代为收取后上缴。
考生在外省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时,报考教育硕士的考生向报名点只缴纳290元,另外30元请于2009年10月1日前交至湖北大学财务处,财务处帐号:01555908091001中行湖大办,缴费时注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基础课考试费用。缴纳给湖北大学的30元用于专业基础课的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
四、学习费用
MPA:3万元 MBA(单证):3万元
教育硕士:1.5万元 工程硕士:2.7万元
农业推广硕士: 1.6-1.9万元 高校教师:1.6万元
以上学费均不包含教材资料费。
五、录取及调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外,其他专业学位的调剂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其他事宜
1.培养地点、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培养地点:湖北大学校本部或经批准的校外教学点。
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2到4年,最长不超过5年。
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学完规定的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
2.学位授予
学习成绩合格,完成相关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颁发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