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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各有侧重。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五门,英语(英语学科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今年全国联考及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专业课、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待联考结束后由我校另行单独组织考试。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