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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是国务院委员会批准的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美术学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美术学和设计艺术学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培养工作的单位,今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及报考条件
(一)培养目标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2. 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获奖作品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09年6月28日早8:00--7月15日晚12:00(所有考生必须选择西安美术学院报考点,不接受外报考点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陕西省报名网址:http://xwb.shaanxi.gov.cn(陕西省政府学位办公室),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牢记各自报名序号。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2、现场确认:2009年7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的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的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作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同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原则》。
(2)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3、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以办理。
4、《准考证》统一由考生于10月20日后登陆报名网站上下载。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察,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本院单独组织。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
①初试地点:由陕西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具体见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
复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院本部。
②复试科目及时间:
| 时 间 |
11月2日上午 8:30—12:00 |
11月2日下午 14:00—17:30 |
11月3日上午 8:30—11:30 |
11月3日下午 14:00—17:00 |
| 科 目 |
专业创作 |
素描、速写 |
政治理论 |
专业基础理论 |
3、报名费:①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人民币80元;②复试费:200元。
4、录取:依据入学考试成绩(联考成绩须过当年国家划定的分数线)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按照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入学时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6、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