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1:各方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具体要求
专业知识:
一、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与指挥(不含指挥)各方向以及应用音乐与传媒的音乐剧作曲方向:作曲综合理论(四选二,但不得选择主课的门类。含:和声、复调、配器、分析。注:报考民乐作曲方向的考生,配器(民族器乐)为必答部分。)
二、应用音乐与传媒各方向(音乐剧作曲除外):
和声与曲式(和声50%,曲式50%)
三、其他各表演专业(含指挥):
和声与曲式(和声50%,曲式50%)(音乐剧声乐:和声与音乐剧鉴赏)
专业技能:(包含面试)
一、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与指挥各方向(不含指挥)
作曲:室内乐写作
作曲(民乐):民族器乐独奏曲(指定乐器),并带伴奏(伴奏的乐器及其编制不限)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根据指定的纵向音高、图形、编制和表情等参数创作相应长度的音乐片断)
另: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1至2件(附录音资料最好)。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另需提交电子音乐作品1-2件(文件、音频和乐谱资料等)。
指挥:
乐队指挥:柏辽兹《幻想交响曲》、勃拉姆斯《命运之歌》、肖斯塔科维奇《第五交响曲》、
德彪西《牧神午后》,任选其中一首。
合唱指挥:贝多芬《D大调庄严弥撒》、威尔第《安魂曲》、勃拉姆斯《命运之歌》、福雷《安魂曲》、
普罗科菲耶夫《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奥尔夫《布兰诗歌》,任选其中一首。
民乐指挥:《十面埋伏》,刘文金、赵泳山改编;《月儿高》,彭修文改编;指定现代民族管弦乐作品一首(考生来我院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时发谱)
另:考生需准备自选乐器演奏作品1首。
二、应用音乐与传媒各方向
电子音乐设计:音频技术与音乐设计
第一部分:音频基础(声学、MIDI技术、录音、扩声,50%)
第二部分:电子音乐设计(按指定的素材设计2分钟左右的电子音乐,50%)
录音艺术研究:音频技术与录音艺术
第一部分:音频基础(声学、MIDI技术、录音、扩声,50%)
第二部分:多轨音频合成(将指定的MIDI文件在计算机上缩混为立体声母版,50%)
另:提交作品1-2部,介绍个人学习经历、研究目标、创作与制作等基本情况。
音乐数字传媒艺术:传媒科技与艺术设计
第一部分:传媒基础(视听美学、管理学、多媒体技术,50%)
第二部分:音乐视觉设计(按规定要求在计算机上设计图形或图像,50%)
另:提交作品1-2部,介绍个人学习经历、研究目标、创作与制作等基本情况。
音乐剧作曲:音乐剧唱段写作
音乐剧声乐:声乐演唱中外歌曲各2首,其中必须有一首国外音乐剧曲目和一首中国音乐戏剧类曲目(歌剧、音乐剧、戏曲等);自选舞蹈一段,时间不少于2:00(风格不限,也可以边舞边唱);朗诵一段诗歌、散文或戏剧独白,时间不少于1:30;当场与考官对白一段(带表演)。
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与创编:演奏大型管风琴作品1首(不少于5分钟);演奏本人创编作品3首(风格不限,其中至少一首为自创曲);即兴演奏作品1首(考试当天发布考题并给予一定练习时间)。注:除即兴演奏外,考生所有考试曲目的曲谱均需在考试当天领取即兴演奏考题时提交。
打击乐:
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如芬克第一组曲或相等难度以上),另在定音鼓、键盘类、中国大鼓、排鼓、板鼓乐器中任选其中两种乐器,每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作品。
古典吉他:
巴洛克时期:任选一首巴赫鲁特琴组曲(全曲)或前奏、复格与快板(BWV.998)
古典时期的奏鸣曲、变奏曲或幻想曲(如:索尔、阿瓜多、朱利亚尼、帕格尼尼、柯斯特、梅尔兹、雷冈迪等作曲家的主要作品)
吉他协奏曲:任选一首20世纪吉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如:罗德里哥、泰德斯可、维拉罗伯士、庞塞、布罗威、阿诺德等作曲家的作品)
自备钢琴或双排键伴奏
手风琴:演奏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巴赫平均律或大型管风琴作品一首,原创多乐章作品一首(完整演奏)技巧性乐曲、抒情性乐曲、近现代乐曲各一首,现场抽考部分曲目
三、声乐表演艺术
美声:考试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外代表歌曲共8首。外国歌曲中应有西欧古典及近代歌剧选曲2首,外国艺术歌曲2首;抽考其中若干。
民声:考试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国创作歌曲,中国古典歌曲,中国歌剧选曲,民歌改编歌曲或戏曲等共8 首;抽考其中若干。
四、钢琴表演艺术
练习曲2首(包括1首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6,作品25之7除外)、复调作品1首、古典奏鸣曲1首(包括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浪漫派乐曲、近现代乐曲,总时间不少于75分钟。现场抽考部分曲目,背谱演奏。面试和视奏15分钟。
五、西洋管弦乐表演艺术
小提琴
自选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自选巴赫《独奏奏鸣曲》中Adagio及Fuga或Chaconne中的1 首,任选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
中提琴
1)自选巴赫组曲中任何一首的前奏曲和萨拉班德;
2)瑞格(Reger)三首组曲中任选一首组曲中的快、慢各一段;
3)自选巴托克协奏曲、华尔顿协奏曲、亨德米特《天鹅》或布洛克(Bloch)《大组曲》中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
大提琴
1)练习曲一首:任选皮阿梯(Piatti)《12首随想曲》中一首;
2)巴赫《组曲》第4、5、6首中任选一首前奏曲;
3)自选大型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
低音提琴
自选低音提琴随想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大型乐曲(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总曲目量不少于25分
钟)。
竖琴
任选一条Bach-Grandjany练习曲两首不同风格的大型作品,例如Faure Impromptu、Hindmith Sonata;
任选Debussy、Ravel、Mozart竖琴协奏曲一首。
管乐(铜、木管)
1)自选四个升降以上(含四升降)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和吐音两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练习曲各一首;
3)自选大型奏鸣曲、协奏曲或大型乐曲一首。
乐器修造艺术
1、携自己制作的提琴一把,由主考教师对其制作工艺和音色进行评分。
2、提琴制作操作技能考试
(注:第1项所携提琴必须是考生本人制作的。若有作伪情况,取消所得分数)
具体要求:1、对考生所制提琴的工艺进行评分。根据其制作工艺、油漆、装配、琴的总体印象给出考分。此部分占50%。
2、选择提琴制作中重要的一个制作技能(一般在2小时之内)进行考试。根据考生对工具的运用与掌握、操作程序的规范与合理、制件的水准、总体印象给出考分。此部分占50%。
口试:主要内容为提琴制作的历史、提琴制作的主要程序、油漆知识、提琴的修复等专业知识。通过口试考察考生的理论基础、逻辑思维、表达能力与思维灵敏度,并据此给出考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