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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证书)。
七、报考程序
采取预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预报名
2009年5月28日起报考者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位招生 (网址: http://www1.shufe.edu.cn/yjsb/zhaoban/zhuanyexuewei/xzzq.html),按照预报名要求填写、提交个人信息(点击 http://202.121.129.110/recruit/apply.asp)。
2.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考者必须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再通过现场报名予以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 其中上海市的网报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3日。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上海考试的考生)或当地省市级学位办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下载:showaccessory)。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和网址将于2009年6月25日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至19日8:30-16:00。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学位办指定。网报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上海市学位办指定我校在上海市的报名地点为同济大学(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底楼大厅)、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陈瑞球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或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北一路369号大礼堂附楼)。考生可就近选择现场确认地点,考试地点则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者须满足报考MPAcc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也不予录取。同时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与递交材料
我校对考生报考条件的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同于2009年9月规定日前交(寄)我校MPAcc中心(一式两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会计硕士专业特色和报名考试程序,现特定于2009年6月27日9:00至16:00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大礼堂附楼举行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咨询会,欢迎考生现场咨询。
八、培养费
7.6万元,包括在学期间所有学费及讲义资料费、学校资源(图书馆、计算机中心)使用费、论文答辩费。
九、联考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2009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武川路111号(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3795/65904319(Fax)
http://www.shufe.edu.cn/yjsb/zhaoban/zhaosheng.html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四教学楼北楼303、304室(200083)
电话:021-65365276/65365277/55395965(Fax)
电子信箱: MPAcc@mail.shufe.edu.cn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号线、139、51、52、537、217、866、502、101、829、川虹线到赤峰路站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