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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收到接收函的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查阅并了解具体报名办法,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录取
1.我校将于每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且已成功进行报名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签订培养协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复试通过后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六、时间安排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于10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10月16日至10月17日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10月18日通知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20日。
七、其它
1.《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参加科研项目并获奖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复试情况等)确定录取类别。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5.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附件: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注:详细资料请到中北大学研究生网站下载http://grs.nuc.edu.cn/
联系电话:0351-3922165 传真: 0351-3921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