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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1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 招生简章
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460100。拟招收350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全日制招生人数不超过200人(住校)。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激励MBA学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成立于1950年(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贸易经济系和会计系),是我国工商管理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我国最早开办MBA教育的商学院之一。学院下设7个系,拥有8个博士点、 13个硕士点、7个本科专业、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和工商管理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囊括了工商管理学科从本科到博士后所有的学位和培养项目。2009年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最新评估结果显示,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名列全国第3位。学院师资力量完备,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商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37人,其中教授45人(博士生导师44人)、副教授51人。
商学院始终秉承“立足中国管理实践,培养世界级管理人才,推动组织与社会进步”的使命,以“成为最受尊重的商学院”为愿景,以“求真、创新、合作、开放”为价值观,开办独具特色的MBA精品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项目,设置服务完善的MBA职业发展中心。商学院MBA教育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重视理念塑造、聚焦行动导向、培养国际视野、强调自主建构”的鲜明特色。
商学院MBA项目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任选课三种。MBA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组合。中国人民大学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每年可为MBA学生提供400门以上相关的选修课程。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0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0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在工商企业、经济管理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经验,且符合下列条件:
(1)外语须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
(2)复试时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复试时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除外。
4、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如属原单位委托培养,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三种学习方式之一:
1、全日制学习(含国际MBA班,该班与国际交流学生合班上课,由国外著名商学院教授及校内教授英文授课);
2、非全日制学习(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末);
3、集中学习(该学习方式限深圳教学点。深圳教学点须达到一定招生规模才能开班)。
学习年限:两至三年。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3、电子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电子照相。
4、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深圳教学点考生的《准考证》在考试前20天由我校深圳研究院给考生寄发,初试时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到教育部规定的考点考试。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0MBA 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初试科目及考试科目顺序以日后教育部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