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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初试日期:2010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报考深圳研究院的考生另行通知)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0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知识。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简历证明(具体格式请见商学院MBA项目中心网站,网址www.rbs.org.cn/mba)。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网上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MBA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二、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在职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全日制9.8万元,非全日制10.8万,IMBA(国际MBA)11.8万。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商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三、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关于毕业生就业
自筹经费(含自筹国际MBA)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我校不负责在职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十五、参考书目
《2010年MBA联考考试大纲》和《2010年MBA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十六、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
(010)82509166 62510212 62511373 82509167(传真)
商学院网址:www.rbs.org.cn
商学院MBA项目中心网址:www.rbs.org.cn/mba
电子邮箱(E-mail):mbarbs@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明德商学楼0611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
(0755)26548552 26712024 26548581 26548553(传真)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研究生院网址: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二00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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