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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考试
(一) 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湖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符合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安徽、山西、湖南和河北4个省份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1)报考时间、地点和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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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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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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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
1月31~2日1日 |
2月3日 |
山西省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山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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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
湖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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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3月4~5日 |
3月7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河北省 |
(2)考试科目、用笔要求及专业考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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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要求 |
考试用纸 |
时间
(分钟) |
用笔要求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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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形象特征鲜明,明暗处理合理;刻划深入,具有一定表现力。 |
八开画纸 |
150 |
铅笔或
炭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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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 |
人特比例和结构准确;形象生动,并有较充分的刻划。 |
八开画纸 |
30 |
铅笔或
炭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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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明快,画面协调,虚实相应,主题突出。 |
四开画纸 |
150 |
水彩或水粉颜料 |
100 |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均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化学物品。请按规定的笔和考试要求作画,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取消其考试成绩。
(3)报名须备资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
◆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
◆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收费标准(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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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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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间公寓 |
八人间普通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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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元/年 |
1200元/年 |
500元/年 |
五、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发放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0年3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公布,考生凭我校美术类专业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4比例签发《专业课合格通知单》,《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将在4月初邮寄给考生本人。凡未收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者,即未获准填报我校的志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专业课合格通知单》报考我校。
六、志愿填报
1.承认省级专业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未承认省级专业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美术类专业课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录取时考虑数学单科成绩。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