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简介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部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部,军队校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军队领导的国民教育性质普通高校。2000年,教育部批准我院为全国首批15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2003年起,作为军队专业技术士官选拔的试点院校,我院每年向空军、海军输送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生;2004年,学院通过教育部对我院进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确定等级为优秀;2005年,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我院数控技术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训基地。解放军总装备部确定我院航空维修、数控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等三个实训中心为总装通用保障系统专业技术实训基地;2006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08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三、学校国家代码:12055(各省代码详见各省招生与考试杂志)
四、主管代码:790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2009年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航空服务专业限招女生,其余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航空服务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为英语语种,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航空服务(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65cm以上,必须先经学院单独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
2.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专业要求: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62cm以上,必须先经学院单独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
3.酒店管理(航空酒店)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4.士官班要求:限招男生,要求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