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费标准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院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九、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学院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年度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办法发放。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主要去向
1.军队装备保障系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2.航空制造、民用航空系统单位;
3.国防工业、核工业系统单位;
4.参加军队专业技术士官的选拔;
5.湖南省或沿海地区知名企业;
6.学院与“三一重工”、“海南航空公司”等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毕业学生直接分配到该企业;
7.“专升本”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我院近几届大专毕业生,其军品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其他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我院“1999-2002年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授予我院“2003-2004年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解放军总装备部授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十二、学院网址:www.cavtc.cn
十三、学院地址
湖南·长沙·田心桥(跳马校区)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圭塘校区)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473610、5473611
传真号码:0731-5473611、5473601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田心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410124
电子信箱:cshyzsb@cavtc.cn
本章程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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