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建立学校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51857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国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校址:西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
东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教学本部)
第九条 历史沿革: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办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承担着普通高职(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全省团干部培训等多种教育教学任务。学校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总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学院资产总值4.7亿元。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73个,教学用计算机2128台,语音室816座,多媒体教室4318座,仪器设备总值4084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98万册,电子图书38万册;纸质中外文期刊1512种,电子期刊3600余种;电子阅览室400台座。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3%,博士和硕士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师12人,27人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常年聘请十余名外籍专家驻校任教,另有研究员、副研究员等其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人。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多年来,学院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积极推行“专业+外语+技能”的三元人才培养模式和“双证书”教育,在部分专业实行了订单式教育,专业建设取得突出成绩,舞蹈专业是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是首批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该专业学生多次参加全国性演出,并在重大专业比赛中多次获奖,曾夺得首届全国大学生舞蹈比赛第一名,实现了我省舞蹈界在全国专业比赛“荷花奖”和“桃李杯”两个奖项上零的突破。该专业多次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编创作品群舞《水鸣》荣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表演金奖,实现了山东舞蹈界在全国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奖的又一次突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特色专业,文秘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是省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高职教育示范专业。7个外国语专业均实行标准化小班教学。国际商务专业与英国著名的朴茨茅斯大学联合办学。社会工作、会计、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的建设也各具特色,毕业生表现出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第十二条 办学成就:长期以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学院的社会声誉也在逐步提高。由于学院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成绩比较突出,在1996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2004年山东省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历次综合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1997年被原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并分别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和“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