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条件、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职(专科)各专业考生条件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条件相同。
第十四条 语种: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山东:艺术类专业为专科(高职)一批录取,文理类专业为专科(高职)二批录取;山西:舞蹈表演专业为专二批录取;江西:舞蹈表演专业为专科(高职)批录取;河南:舞蹈表演专业为提前批艺术专科录取;河北:舞蹈表演专业为专科提前批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第一志愿安排,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需取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的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方可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毕业生待遇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文科每生每年4800元;理科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二十条 毕业生待遇:毕业生可获得由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专业咨询电话:
专 业 |
专业所在系 |
咨询电话 |
社会工作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法律事务 |
政法系 |
(0531)85857401
13385313699-3157 |
会计 物业管理 |
管理科学系 |
(0531)85857338
13385313699-3161 |
金融保险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方向) |
经济系 |
(0531)85857311
13385313699-316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务(国际物流方向)
国际商务(中英合作)
报关与国际货运 |
国际贸易系 |
(0531)85857425
13385313699-3138 |
文秘(办公自动化方向)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主持与播音 |
文化传播系 |
(0531)85857345
13385313699-3155 |
商务英语) 应用德语 应用法语
应用西班牙语 应用韩语
商务日语 应用阿拉伯语 |
外语系 |
(0531)85857373
13385313699-3952 |
舞蹈表演 |
舞蹈系 |
(0531)85857478
13153123477 |
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
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 |
工艺美术系 |
(0531)85857225
15053177179 |
旅游管理(酒店方向)
旅游管理(旅行社方向) |
旅游系 |
(0531)85857249
13385313699-316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信息工程系 |
(0531)85857331
13385313699-3953 |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2968807 85856317 85856318 85856335
网址:http://www.sdyu.edu.cnE-mail:zsb@sdyu.edu.cn
通讯地址:西校区 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邮编:250014
东校区 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邮编:250103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二○○九年四月六日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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