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第一批录取的高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地址: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东关亢山路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二、招生条件
1、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3、2009年我校的文理兼收专业,专业外语课和双语课使用英文教材。
4、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英语口试。
5、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3)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予录取。4)考生须参加当地组织的体育考试。
6、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社会体育、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同属提前批次录取,报考我校社会体育、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我校填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各学校的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2、第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3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3、我校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视报考情况接收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的5%左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下,第二志愿考生必须高于我校投档线40分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不接收调剂志愿考生。
4、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5、我校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