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象嘴路;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有以中医药学专业为主的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中医药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国家一级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2个国家级、部(局)级、省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专科专病治疗中心,5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9所附属医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四条 200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清或志愿清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无科目加试要求。
第十条 我校以加降分以后的实际投档分数作为进档依据,投档分数的加降分原则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第十一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hnctcm-zsjy.com。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