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普通文史类每生每年3400元;普通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6000元;外语、体育类每生每年48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每生每年7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学生补助金等。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第二十五条发学历证书的类型及名称: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由菏泽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菏泽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
联系单位:菏泽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0)5668117 5525742
传真:(0530)5668116
E_mail:hz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hzu.com.cn
邮编:274015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菏泽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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