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师范学院2009年普通本、专科及对口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师范学院(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专科教育为主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师范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新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老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 西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育才路42号 双月湖校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四路中段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沂蒙山腹地——临沂市。学校前身是1941年5月为适应抗战需要由中共滨海区委、滨海专署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1998年开办本科专业,1999年3月,教育部批准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与临沂教育学院合并建立临沂师范学院。200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临沂师范学院为基础筹建临沂大学。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学校“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学科专业较为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的多科性高等师范院校。
学校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18个师范类和工商管理、法学、艺术设计、新闻学等40多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语文教育、数学教育、数控技术、电子商务、通信技术等60多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9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目前建成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门省级品精品课程,5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校级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8个校级本科品牌、特色专业。
目前,学校有专任教师2001人,其中博士、硕士959人,教授、副教授68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6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5人。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担任我校名誉校长,著名教育家潘懋元、诺贝尔奖获得者盖蒂·谢克、两院院士薛群基、钱逸泰、薛其坤、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麦大维、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牧野笃等兼职教师300余人,常驻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52人。
学校立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的实际,坚持体制创新,实施经营管理,突破资源约束,创造了“优化资源、市场运作、政府主持、学校管理”不举债建设新校区的全新模式,使学校能够集中精力和财力大力加强学生学习资源建设。目前占地面积484.56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7.01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6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375.71万册,电子图书274.25万册,教学用计算机9575台,正在建设集教学、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数字化校园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临沂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