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视科研工作,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近5年,承担国家基金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科研项目66项,其中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家基金项目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承担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励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近5年我校教师获省、市级科研成果奖117项,其中省级(含教育厅等)科研成果奖48项。出版著作、教材96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926篇,其中国内外核心期刊709篇,被SCI、EI等收录159篇。
★办学理念及育人体系
学校坚持“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师德师能,构建了优质的教师教育培养体系和以学生全面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知识教育为主线,以能力和教师技能培养为重点的育人体系。
★校训、校风、学风
学校环境优美,大学文化氛围浓厚。经过57年的办学砥砺,已形成“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
第三章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济宁学院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济宁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中共济宁学院纪委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济宁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共4100人,其中本科计划1600人,专科计划2500人。
第十五条招生范围及对象:招生范围为山东省。所有本、专科专业均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外语口试要求: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口试合格。
第二十条录取批次:本科专业除音乐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外,其余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专科专业录取批次为专科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