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山东经济学院学校代码:10456
第二条 校址:老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新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教育部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四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财经类本科院校。
第五条历史沿革:山东经济学院原名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较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1978年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学校现已成为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文、法、理、工、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第六条 办学基本条件:
★地理环境:学校坐落在以“泉城”闻名海内外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西端,北临燕山立交桥,三面环山,交通方便;新校区(明水校区)位于经十东路东端济南市东部大学城。两校区共占地1580亩,另有规划建设用地2422亩。校园内绿草如茵,花团锦簇,文明整洁,优雅怡人。
★办学条件: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00万元。建成了覆盖全校的千兆以太计算机网络。馆藏纸质图书173万余册,电子图书40万册,中外文期刊近13279种,电子文献数据库18个。学校运动场面积10.3万平方米。生活服务设施齐备,满足了人才培养需要。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339人,拥有一支以博士、硕士为骨干的教师队伍。其中专任教师991人。教师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4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所占比例为83%;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16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部级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1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拥有企业管理学科和会计学科2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国内外兼职教授、名誉教授60人。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16个学院,47个本科专业,开设9个双学士学位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有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资格。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金融学、数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6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经济学2个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学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财务管理等11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09年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学生5250人,其中本科招生4650人,学制4年;专科招生600人(山东省内招生),学制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第三章录取批次
第八条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 普通类本科专业在本科二批(A类)录取;中外合作类本科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普通类专科(国防经济专业)在专科一批录取;中外合作类专科专业在专科二批录取;实践生招收退伍军人(国防经济专业)在实践批录取;优秀运动员在专科二批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