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湖南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在湖南省组织的艺术招生考试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第一志愿按我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采用第一志愿录取办法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②艺术类专科:
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认定所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
美术类专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专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我校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录取计划,则采用第一志愿录取办法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三、学费标准、退学学费规定、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学费标准、退学学费规定
普通文史类每生每年3400元;普通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6000元;外语、体育类每生每年4800元;医学类每生每年4000元。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退学学生学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5号)之《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爱心助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院特困生资助工作。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州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五、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1.联系电话:0534-8985626 ,8982780
2.学校网址:http://www.dzu.edu.cn
3.邮政编码:253023
4.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5.E--mail: dzxyzsb@dz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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