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http://tdxy.njupt.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内,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11、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九、颁发证书类别: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535599、83535896
传 真:025-83535599
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邮 编:210003
电子邮箱:td@njupt.edu.cn
网 址:http://tdxy.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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