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我校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条 招生咨询电话:025-58699601
025-58699602
025-58699603
025-58699195
网址:http://www.bj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适用于2009年度本科招生。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