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凡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2、考生参加统一的文化科目测试,文科考生测试语文、英语,理科考生测试数学、英语,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资格线(艺术类专业资格线为文理科专业资格线的70%);
3、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技能测试科目符合对应的艺术门类要求,且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测试科目100分满分,每门达到65分及以上),属进档考生;
4、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专业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等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学院全部录取。
7、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5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 |
20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
18 |
上海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
12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
5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15 |
上海市教委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20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10 |
华侨、归侨子女、少数民族 |
5 |
民政部门 |
烈士子女 |
10 |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专业测试科目 |
影视表演(影视表演、动作表演、导表) |
声乐、台词、形体、集体小品; |
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动作导演) |
笔试:编导类综合常识;
看图编故事 |
电视节目制作(节目策划、后期制作) |
笔试:编导类综合常识;
看图编故事 |
广播电视技术(摄影与摄像) |
笔试:摄影摄像综合常识;
静物拍摄 |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服装与化妆) |
几何体写生;
基础化妆(漂亮妆) |
艺术设计(影视舞台美术设计) |
素描;色彩;速写 |
影视动画(3D动画) |
素描;色彩;速写 |
影视动画(CG动漫画) |
素描;色彩;速写 |
电脑艺术设计(游戏美术设计) |
素描;色彩;速写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素描;色彩;速写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新媒体) |
素描;色彩;速写 |
应用艺术设计(数码环艺、数码会展) |
素描;色彩;速写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音乐制作) |
视唱练耳;
个人演唱(或演奏)作品展示 |
音乐表演(声乐与钢琴、器乐表演) |
视唱练耳;
个人演唱(或演奏)作品展示 |
舞蹈表演(中国舞、国标舞、瑜珈教练) |
舞蹈基本功测试;
个人舞蹈作品展示 |
主持与播音 |
自备材料朗读;指定材料朗读; 现场命题摸拟主持 |
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记者、编辑) |
笔试:看图编故事;
命题采访提纲编撰 |
公共事务管理 |
笔试:应用文写作;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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