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二、校址 |
宝山校区: 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
武东校区 :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51号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自主招生计划招收630名,其中高中生370名(含退役军人2名),三校生26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一)。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招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城镇规划,护理专业不招色盲。 |
九、录取规则 |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三。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城镇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护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10000元/年(沪价费[2000]120号);
2)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国际商务、会计、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9500元/年(沪价费[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1600元/学年,六人间(沪价费[2003]56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6761012、021-36020098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6763689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jgxy.com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
附件一:
2010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三校生 |
高中生 |
复员军人 |
1 |
建筑设计技术 |
10 |
20 |
|
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 |
10 |
|
3 |
园林工程技术 |
5 |
8 |
|
4 |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 |
22 |
9 |
|
5 |
产品造型设计(艺术) |
26 |
9 |
|
6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5 |
8 |
|
7 |
建筑工程技术 |
10 |
10 |
|
8 |
建筑工程管理 |
5 |
15 |
|
9 |
旅游管理 |
5 |
8 |
|
10 |
工商企业管理 |
5 |
8 |
|
11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10 |
20 |
|
12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14 |
20 |
|
13 |
国际商务 |
8 |
10 |
|
14 |
会计 |
10 |
20 |
|
15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10 |
15 |
|
16 |
物流管理 |
10 |
10 |
|
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 |
8 |
|
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 |
8 |
|
19 |
软件技术 |
5 |
8 |
|
2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 |
8 |
2 |
21 |
汽车电子技术 |
8 |
10 |
|
22 |
商务英语 |
10 |
32 |
|
23 |
商务日语 |
8 |
17 |
|
24 |
护理 |
51 |
77 |
|
合计 |
260 |
368 |
2 |
630 |
附件二:
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 |
分 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20分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10分 |
区县教育局 |
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
20分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
15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一等奖 |
20分 |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二等奖 |
15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 |
10分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20分 |
上海市教委 |
少数民族 |
5分 |
民政局
|
烈士子女 |
10分 |
注:1)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附件三
(一)考试科目:
语文、英语(笔试,不设听力)、数学、素描、计算机基础,单科满分均为150分。
专业类别 |
文化考试科目 |
技能考试科目 |
非艺术类理科专业
(高中考生) |
数学、英语 |
|
非艺术类文科专业
(高中考生) |
语文、英语 |
|
艺术类理科专业 |
数学、英语 |
素描 |
艺术类文科专业 |
语文、英语 |
素描 |
非艺术类理科专业
(三校考生) |
数学、英语 |
计算机基础 |
非艺术类文科专业
(三校考生) |
语文、英语 |
计算机基础 |
(二)报名及考试费: (沪价费[2006]005号)
1.报考艺术类专业:116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2门,技能考试50元×1门)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三校考生):92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2门,技能考试26元×1门)
3.报考非艺术类专业(高中考生):66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2门)
(三)技能考试时间:
3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条件:
详细内容见附件二。
(五)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高中生和三校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学院第一志愿有缺额,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各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凡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我校艺术类技能考试(素描)。
1、高中生
非艺术类: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学院文化测试的录取资格线,凡在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数学、英语,文科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
艺术类:划定艺术类文化测试的资格线(文化资格线为非艺术类文化最低分的70%),凡在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素描、数学、英语,文科则依次比较素描、语文、英语)。
2.三校生
非艺术类: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学院文化测试的录取资格线,凡在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文科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计算机基础);
艺术类:划定艺术类文化测试资格线(文化资格线为非艺术类文化最低分的70%),凡在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素描、数学、英语,文科则依次比较素描、语文、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