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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www.modedu.cn 2010-4-16 8:27:00 来自: 中国高校招生网 [字号:大 中 小]

  一、学校全称:许昌学院

  二、国际代码:10480

  三、办学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四、办学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五、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日语或英语。

  六、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按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本科、专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总分、并适当参考与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进行专业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艺术设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有专业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同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专科规定的分数线,并符合专业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凡参加我校在该省份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颁发有我校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我校没有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按省份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专业课50%+文化课50%总和.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是: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专科分数线,符合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6、各专业的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报有我校预科生志愿,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学制五年。

  七、学费标准: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八、住宿费标准:按专业及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600——1000元。

  九、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 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二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十一、毕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或学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来许昌学院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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