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A)、按各省规定,凡加分投档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排队,选择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录取。
(B)、总分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我校将首先以外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而后视文理科,分别参考数学(语文)等科目成绩。
(C)、艺术类考生录取: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具体规则为:
1、首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
2、按文理计划总数,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3、专业录取选择(合成)分数优先原则。
(D)、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仅限棒、垒球运动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意到学校指定专业就读,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其中,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及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8802786
(2)、传真:01088801376
(3)、E-mail:zsb@ncut.edu.cn
(4)、学校网址:www.ncut.edu.cn\招生就业\本科生招生(网上咨询、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