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问:什么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违纪处分或依法受过处罚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答:(1)、特别优秀,即可以保送的省级优秀学生;(2)、非常优秀,即可以加分投档的优秀学生;(3)、优秀,在条件相当或同等条件的情况下高校可优先考虑录取的;(4) 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都属此类,即完全符合招生录取条件;(5)、不合格、甚至是无资格报考,即不能录取的,这是极个别现象。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