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日报报道:紧张的高考今天就要结束了,如何填报好志愿是今后一段时间考生和家长非常关心的话题,河南省招办有关人士就如何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几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分六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规定的司法类专业、体育和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航海类学院的航海类专业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或专业参加提前录取;“211工程”建设项目高校和经省批准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学院、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学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和高等专科学校参加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学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高职高专专业参加高职高专二批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随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同时录取。高等学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工作随批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随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民族班的录取由教育部负责。
■填报志愿分几次?
今年考生填报志愿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全国统考之后、通知成绩之前,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和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院校的志愿。第二次在本科录取之后,填报本科三批志愿和高职高专院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请注意当地招生部门的通知。预科班志愿随有关院校的相应批次填报。
录取过程中,对报考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办按批次向社会公布学校计划余额,重新征求考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安排在当批录取后期进行,考生要注意录取期间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有关录取消息报道,及时与毕业中学和所在县区招办联系,按时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缺额计划),参考院校招生章程,准确填写志愿表(卡)。考生志愿表(卡)须按规定时间上交县(市、区)招办,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填报院校、系(科)或专业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考生每批可按顺序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各填报1个学校、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艺术类除外),可填报1~4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各填报两个专业。以上志愿均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或系(科),不填视为不同意调剂。
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每批单独设定的位置,每批可以填报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学校志愿。
定向就业专业必须填报在各批第一志愿中,填在其他志愿中无效。
以上各批次志愿均不设学校调剂志愿。
对生源不足的学校重新征求志愿时,考生可以填报1~4个平行学校,每个学校可以填报5个专业。征求志愿设是否同意调剂栏,考生应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学校,不填视为不同意调剂。
■提前录取的院校能否兼报?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院校等六类院校,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否则该批志愿无效。
提前录取的院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都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生源不足院校如何招生?
今年对河南省规定各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省外院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决定。
对生源不足院校,即按考生所报志愿全部投档之后仍不能按计划录取满额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求志愿。如果仍完不能成招生计划,省招办根据学校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再研究决定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所有征求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所谓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定向就业专业志愿随院校相应批次的其他专业志愿一起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中。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码。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并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未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如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民族班志愿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预科班志愿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批次单独填报;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统招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
预科班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