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⑦、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综上分析可知:2005年湖北省与教育部的规定最大的不同在于,除作者在前面提及过
的,①、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③、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由教育部规定的可加分(20分以内)投档改为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还有④、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⑤、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这两项湖北省也将教育部规定的可加分(20分以内)投档改为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北京市与湖北省大体相同,将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由教育部规定的可加分(20分以内)投档改为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06年江苏省也会将“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委测试、认定后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的加分照顾政策予以取消。
3)、关于保送生的政策规定
(1)、保送生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全国高考,直接 进入高校学习。①、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 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 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②、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 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省赛区的竞赛名称: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 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决赛的名称:中国数学奥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 青少年信息学奥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③、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 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④、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 科研项目奥赛。⑤、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试办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的通知》,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心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⑥、根据外语院校以及其他高校外语系对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特殊要求,下列外国语中学(学 校)可继续向有关高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部分学生 具有保送生资格。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这些学校是:天 津、长春、济南、南京、杭州、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 国语大学附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上述外国语中学(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