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高考(高考新闻,高考说吧)移民”,我市在今年的高考报名中将把加盖学校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的。
日前,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我市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学籍资格审查通知,对如何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作出一系列规定。 7类人可免“两个3年”
根据规定,今年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在符合教育部相关报名条件同时,还必须具有我市3年户籍和3年高中学籍(从报名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但报考人员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3年学籍的限制。
若报考人员在我市户籍或学籍不足3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仍可报考:报考人员父、母属我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父、母户籍落户我市;2006年(含)以前,经正式审批录取入学的中职学生,2007年(含)以后入学的中职学生,经正式审批录取的有3年中职学籍和我市户籍者或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实行弹性学制(含学分制)的,均可以报考普通类高校招生考试,否则只能报考三校高职类招生考试;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持重庆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中学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回国后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
身份证复印件装入档案
为了使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防止“高考移民”,凡参加2007年高考的考生,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必须写明“原件已核”,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装入考生档案。
对确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可以将其《户口簿》上有《居民身份证》号码的一页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
市招办在审核时,将调出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对比,信息不符、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
据悉,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我市今年的高考报名工作近日将陆续在各区县(自治县)启动,2月28日前全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