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条件
1、报考学生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必须是普通类考生,不接受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报名,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
2、达到空军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在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的部署和领导下,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协调省教育厅、公安厅与我市招考办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于2006年10月份开始至2007年7月份结束。
(一)宣传动员
由空军提供有关宣传资料、招生问答、自荐条件等材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空军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协调宣传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使应招考生都能了解招飞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招飞须具备的政治、身体、心理、文化等条件。具体事宜,请查询《解放军报》空军招飞宣传网站(网址:www.pladaily.com.cn/item/flying)。
(二)初检
于2007年1月上旬由广州选拔中心和体检队组织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面检测
于2007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在长沙检测站进行。报到和检测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全面检测的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免冠彩色近照五张(小一寸3张、大一寸2张)、运动鞋,不得穿牛仔裤。
(四)政治审查
于2007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素质检测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由广州选拔中心和当地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有关中学和村、居委会等单位给予协助。
(五)复查
高考结束后,广州选拔中心适时在长沙设检测站,对学生身体、心理素质进行复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查录取
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选拔中心根据考生的政治、身体、心理、高考成绩等实际情况,上报预选考生名单,经空军招飞局审定预选考生资格后,及时通知获得资格的考生到北京空军招飞局复查。复查合格名单确认后,经报空军招飞领导小组审定,由空军统一审批录取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要求
1、空军2007年招收飞行学员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军委颁发的《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结合招收范围广、生源种类多等复杂情况,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要以确保质量为核心,坚持“广招精选,质量第一,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标准、条件,认真落实质量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单位要顾全大局,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请有关中学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鼓励优秀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协助做好宣传、报名、初检、全面检测、复查和录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明确要求、确保安全顺利。上站前要召集参检学生进行一次动员教育,明确途中安全、在站纪律、家长不得陪检等具体要求,防止发生意外,确保参检学生上站愉快、检测顺利、离站安全。
五、关于上报数据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学通过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gaokao.gzzk.cn/ht)完成上报预检合格学生名单及《招飞预选初检有关数据统计表》。其中:
1、各中学11月20日前在报名系统上报《招飞预选初检有关数据统计表》和《广州市2007年报考空军飞行员初检合格考生名册》。
2、各中学11月26日前将《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上交区(县级市)招考办。
3、各区(县级市)招考办12月4日前负责在报名系统上检查统计表和考生名册上报情况,督促所属各中学做好该项工作。并收齐整理好各校上交的《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12月8日交市招考办高考科。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