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8高考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五)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Ⅰ)笔试部分(约占75%)
(1)听音选择题
音高关系的范围在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调式内。
①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组合。和弦范围在原、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内,多音组合含变化音。
②音阶:范围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内。
③和声音程:范围是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④和弦:范围在大三、小三、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内。
⑤旋律:单声部。调与调式范围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内(可带变化音)。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2)听音填写题
调性与调式的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内。
①单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范围是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及其性质。
③单个和弦:范围是大三、小三、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及其性质;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其性质。
④节奏:节拍为二拍子或三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⑤旋律:单声部(可带变化音)。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Ⅱ)面试部分(约占25%)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拍及长度为2/4拍和3/4拍约16小节、4/4拍约8小节的乐段;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考试形式
(Ⅰ)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听音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选择出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 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 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 每个分别播放三遍,仅在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 每条分别播放最少一遍,最多三遍。
⑤旋律 每条分别播放最少一遍,最多五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1)试卷结构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满分75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面试部分满分25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25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0分)。
笔试部分试卷结构如下:
听音选择题 约25分
音组 约4分
音阶 约4分
和声音程 约4分
和弦 约4分
旋律 约9分
听音填写题 约50分
单音 约5分
和声音程连接 约5分
单个和弦 约10分
节奏 约12分
旋律 约18分
(2)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五线谱记谱,如用简谱记谱按实际得分的50%记分。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记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记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记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记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记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记分。
5.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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