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考补报志愿通知第14号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院校经第一次补报志愿录取后,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时限为:8月9日10:00时左右起至8月9日18:00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补报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本科三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文科360分,理科350分,包括政策加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补报2个院校志愿。
二、补报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补报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陆“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黑龙江省2007年普通高考网上补报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补报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补报志愿;凡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院校在阅”结果,而被拒绝补报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五、本次补报志愿录取后,本科三批院校录取将结束,接续将进行高职(专科)层次录取。
附表:本科三批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剩余计划表请点击查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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