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我省贫困大学生名额80名,省委省政府资助名额80名,这样我省将有160名品学兼优的高考贫困生每人获资助2万元,分四年资助,每人每学年可获资助5000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文明办获悉的。
申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贫困生需符合如下条件:受助学生须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具有我省城镇或农村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但不能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子女和亲
属。学习成绩考核指标包括:学生高考成绩,获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奖项等。家庭经济困难考核指标是: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150元以下,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90元以下。同时,受助学生须是在我省第一批录取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的本科生。
为保证更多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受到“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不能同时享受其它形式的资助。
今年该项目实行资助名额推荐制。各市县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6月28日至7月25日是学生申请、学校预选时间;7月28日至8月2日,各市县拟定推荐名单并在当地媒体公示(省直属中学推荐的学生要回户口所在市县公示);7月下旬,省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
相关部门特别强调,受助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摆设升学酒,一经发现,取消其受助资格。项目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不正之风。 作者: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