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考成绩已经揭晓,接下来将开始高校录取工作。6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本省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据悉,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可不办理暂住证。学生毕业后,凭接收单位录用证明,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被外
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