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类(理科)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335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325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315分;
“山区”回族考生305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416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406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396分;
“山区”回族考生386分
四、体育类(文科)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370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360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350分;
“山区”回族考生340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439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429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419分
“山区”回族考生409分。
文、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公布的录取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