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
宁夏新课改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
2007年新课改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将依据教育部批准的《宁夏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方案》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审定通过的《宁夏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宁夏卷)》进行命制。
2007年宁夏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与分值规定
在《宁夏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方案》中明确规定:宁夏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采用“3+小综合”的模式,满分750分。“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分值各为150分;“小综合”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分值各为300分。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即:文史方向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方向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各科的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50分钟,数学、外语120分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150分钟。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首次记入电子档案
根据《宁夏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方案》和《宁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全面评价。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和2006年以前(含2006年)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只填写《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突出表现、特长、奖励情况和综合评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文字形式呈现,电子化后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与考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在高校录取后提供给录取院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

高考时间备忘

(1)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2)外语口试时间:6月17日至24日。
外语口试地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除同心县)、中卫市(除海原县)的考生在宁夏大学参加外语口试;固原市和同心县、海原县的考生在宁夏师范学院参加外语口试。
(3)军检、公安面试时间:6月28日至30日。军检、公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时间:4月21日至27日,测试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场。
(5)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的考生测试认定时间:4月26日,测试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场。
“六公开”“六不准”
六公开一是招生政策公开,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三是招生计划公开,四是录取信息公开,五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六是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一是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二是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三是不准采取政策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四是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五是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六是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和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八条渠道服务考生
一是《招生简讯》及《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2007年版);二是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网址:www.nxks.nx.edu.cn);三是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电视台等;四是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等;五是《宁夏日报》等;六是在5个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与录取现场联网的电子大屏幕;七是在22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与录取现场联网的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点;八是在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等地方张贴榜文。
《招生章程》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院校录取时的重要依据,考生应认真、详细地阅读。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由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因此,考生在填报某所院校时,一定要认真、详细地阅读该院校的《招生章程》,这样填报志愿时才能有的放矢,并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211工程”简介
“211工程”是中国政府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实施“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工程的实施旨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11工程”学校名单(107所)

“985工程”简介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大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教兴国的战略和江泽民同志的号召,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985”工程学校名单:

与录取有关的规定和操作办法
一、录取体制及职责分工
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本科控制分数线或高职(专科)资格线、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录取办法
继续实行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高职(专科)分阶段录取的办法。
三、投档比例
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0%-120%之间(高校《招生章程》中一般有明确表述)。考试院向高等学校投放考生档案时,按照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放。
四、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
我区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安排在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前录取;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安排在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前录取。
五、特殊专业录取
农业、林业、水利、石油、地质、矿业、军事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在同批次录取院校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线下适当降分,在有志愿的考生中录满为止。
六、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区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第一志愿电告学校,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报考区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你应该参加哪些科目的考试?
今年,我区继续采用“3+文科综合”和“3+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理工类、体育类考生及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理工类考生,参加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考试;
文史类、艺术类考生及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史类考生,参加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考试。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以下四种情况,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一是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是否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可参见院校《招生章程》;二是填报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三是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四是填报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或专业以及要求进行军检或公安面试的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军检或公安面试。
十问志愿如何填报
问:今年,我区填报志愿采用什么办法?
答:填报好志愿,是考生考取心目中理想大学的非常关键的一环。为了继续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选择性,今年,继续实行分卡、分时填报志愿的办法。即考生先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熏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高职(专科)志愿。
另外,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单独填报志愿的办法。
问:本科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能否填报本科志愿?
答:可以填报本科志愿。在此,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由于受考生填报志愿等因素的影响,在划定本科录取分数线时,未考虑农、林类专业,本科录取分数线有可能下调,线下考生应积极填报本科志愿。
另外,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石油、军事等专业的分数线也可能有不同幅度的下调,线下考生亦应积极填报,以免丧失机遇。
问:我区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我区规定,6月20日至24日,填报本科穴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雪、本科预科、艺术类专业志愿;7月27日至31日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熏高职(专科)志愿。
问:填报志愿是否需要考虑体检结论?
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的,指导意见分“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等三种情况对学校录取新生和考生报考提出了建议,高等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的补充规定国家也是承认的,在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中有说明和解释。显然,考生填报志愿时,参照高等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并根据本人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时的结论,选报志愿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规避志愿风险的必然选择。
问:哪些院校或专业招生对考生年龄有要求?
答: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院校外语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问: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有没有影响?答: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有规定性,也就是说,每一种报考类别,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选报志愿。根据高等学校各专业对考生在中学所学基础知识的不同要求,我区对报考类别与填报志愿的的关系做了以下规定:
⑴文史(含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含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⑵文史类考生可填报各批次(含提前录取批次)录取院校中的文史类专业。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文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的,不得兼报非体育类专业。
⑶理工类考生可填报各批次(含提前录取批次)录取院校中的理工类专业。但理工类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的,在《宁夏200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志愿信息卡(一)》中不得填报提前录取志愿(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志愿另表填报)。
⑷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宁夏200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志愿信息卡(一)》中不得填报提前录取志愿(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志愿另表填报),但可兼报非提前录取院校中的文史类专业;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
⑸体育类(术科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提前录取志愿中,只能填报体育类专业,同时可兼报非提前录取院校中的理工类专业;术科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按理工类填报。
问:什么是调配志愿?调配志愿在什么时候起作用?
答:调配志愿是考生表达自己所填报的具体志愿没有被录取时,是否同意调配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他院校或专业的志愿。我区设计的志愿卡中:院校志愿栏中的“专业愿否调配”是指该院校所填报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批次志愿栏中的“院校愿否调配”是指该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该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显然,调配志愿只有在考生自己填报的具体志愿没有被录取,调剂录取时才起作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调剂录取时,我区按高分考生优先的原则出档,但按“院校愿意调配”调剂出档的考生,其填报的“专业愿否调配”志愿失效。
问:汉族考生能否填报民族院校、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答:我区规定,民族院校、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因此,民族院校、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少数民族考生填报时有效,汉族考生填报无效,少数民族考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在这里提醒考生注意,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中有关规定与我区此项规定不符的,以我区规定为准。
问:如何填报军事院校、国防生志愿?
答:我区规定,军事院校、国防生的本科专业均在提前批录取。因此,军事院校、国防生本科志愿应填报在《宁夏200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志愿信息卡(一)》中的提前录取志愿栏中。
填报军事院校、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军检。军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学员体检标准》执行。从2003年开始,军检的重大变化是军队招生院校不再派人到生源所在地面试,而由生源地省军区统一组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配合进行军检。
考生被军队院校录取后,要办理入伍手续,入学后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如不收学费、发放现役军人津贴、穿军装等。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学生。国防生入学时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杂费3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完成规定学业,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定向分配到军队,按照入学时签定的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现役军官。
国防生毕业后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待遇,首次均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军官。
望广大考生,特别是山区考生、贫困家庭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问:考生怎样知道自己填报的志愿被准确采集到数据库?
答:我区将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卡放到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机读采集数据,并规定考生志愿信息采集后,打印出的志愿表考生要签字确认。因此,考生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志愿信息时,要认真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数据的准确。
另外,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上册·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2007年版)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按照统一下发的志愿卡(表)的填涂规则和要求准确填涂志愿卡。
需要注意的是,志愿卡(表)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涂并签名,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录取批次划分
1、提前批录取院校或专业:外语、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航海类专业,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的本科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华侨大学等院校的本科专业。
2、第一批录取院校:全国重点及列入该批录取的院校本科。
3、第二批录取院校:全国一般院校本科。
4、第三批录取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5、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录取照顾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同批录取院校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线下10分以内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一)适用于区内外普通高校的: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突出,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者;
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及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乡(镇)和原陶乐县(以下简称“山区”)的汉族;
7、川区(不含“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9、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10、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二)适用于区内普通高校的:
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者(教师身份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同批录取院校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线下20分以内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一)适用于区内外普通高校的:1、川区回族;2、“山区”的少数民族(不含回族);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4、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适用于区内普通高校的:
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三、“山区”的回族考生,可在同批录取院校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线下30分以内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四、符合一条至三条规定的考生,亦可分别提高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五、符合一条至三条规定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照顾政策(不含少数民族和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顾分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不累计加分。
“山区”回族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最高分值为30分,其他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最高分值为20分。
六、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民族、地区、教师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教师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宁夏教育考试院
郑重承诺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宁夏教育考试院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以人为本,情系考生。在招生工作中,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考生;
二、不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和宴请;
三、不向考生(家属)作任何许诺;
四、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举报的人和事要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
我院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请向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0951)6022981
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室:(0951)6043632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07年4月
宁夏教育考试院
郑重声明
普通高校招生参与人数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关注程度高。为了防止不法人员利用考生想上大学、上好大学、上好专业的迫切心理,假借我院或我院工作人员名义,采取不法手段向考生及其家长诈取钱物等现象的发生,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普通高校招生的社会声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我院郑重声明:
一、我院提醒考生、家长,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我院从不设立、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三、我院不允许任何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进行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四、我区今年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政策及有关信息我院将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大屏幕及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与录取现场联网的录取信息查询点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其他任何人、任何渠道的解释和承诺造成的后果我院不负任何责任。对严重损害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声誉的欺诈行为和违法行为,我院将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我院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我区招生工作予以监督和帮助,对以各种假冒名义进行诈骗的人和事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0951)6022981
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室:(0951)6043632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07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