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考(高考新闻,高考说吧)方案及《考试说明》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学生,有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考试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体现了新课程标准的总体目标,规范了山东省2007年高考的性质、指导思想、考试内容、考试要求及考试形式,既是山东省高考自行命题的依据,也是山东省考生复习备考的重要参考。
突出山东特色
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考方案及《考试说明》体现了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具体反映了基础性、选择性、时代性等新课程特征,突出了山东省的地方特色。而且还充分体现了“减轻学生负担、纠正文理偏科、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突出学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新课程改革的意图。
与往年相比,“3”(语文、数学、英语)与“X”(文、理综合)变化不大,保持相对稳定,但在考试内容的要求、题型结构的设计上,体现了新课改的选择性要求,更注重考查能力,在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在考试科目设置上,增设“基本能力”测试科目。“基本能力”测试是山东省2007年全国高考首次增设的科目,其内涵是指对新课程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具备的适应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及科学与人文素养的考查。“基本能力”测试是以高中新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人文与社会、科学六个学习领域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着眼于不同学习领域、不同科目间的有机整合和内在联系,借助一定的生活、生产和学习情境综合考查学生的各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与其他科目不同,“基本能力”测试不是六个领域课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从相关学习领域、学科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及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一种综合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本科目的设置,打破了学科间的壁垒,强调学科间的整合,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的考查,很好地体现了新课程精神。
科目设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新课程的实施,引导学校和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纠正文理偏科,有利于促进中学开齐新课改的全部课程,有利于高等学校人才选拔,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本能力”测试的命题将按照六个领域的课程标准和有关科目的《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进行。试题注重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不同教学条件和能力,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避免偏题、怪题,力求公平公正,力求难度适中,以避免和解决考生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应试。
增加选考内容
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是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亮点,山东高考方案及《考试说明》在维护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尽可能反映新课改教学中倡导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往年考试所有题目都是必做题目,2007年高考有些科目(如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等)增加了选考内容,在规定的选考范围内,考生有选择性,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做与选做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考试说明》的选考模块原则上对应新课改教学的选修模块,选考内容基本上在选修的范围内,但选修与选考并不是完全对应的,有些内容虽是选修,但由于是很重要的基础知识,也列入必考范围。例如,物理学中的力学、电学的部分内容,尽管是选修内容,但它是理科生具备完整的物理知识所必需的,是应该掌握的,所以也将其列入必考内容。
为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各科目在试卷形式上有所变动,如在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等科目,均设置“选做试题”,考生根据自己在中学所学的不同模块来选择解答。各科试卷分为卷Ⅰ和卷Ⅱ,卷I是必做题,以选择题型呈现;卷Ⅱ含必做题和选做题两部分,以非选择题型呈现。必做题主要考查必修内容和《考试大纲》规定的列为必考的部分选修内容,选做题主要考查选修内容。
增加研究性题目考查。新高考试题增加研究性题目,考题设计将表现为方案设计、撰写论文、问题讨论、调查报告等形式。新大纲提出,吸收新课标能力要求,提倡探究性学习,在试题设计中发掘考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研究员 张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