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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疆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新政策

http://www.modedu.cn 发布时间: 2006-5-8 15:56:00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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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明珠报道 3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正式出台。2006年高考招生一显著变化为:零批次专科将在本科批次之后录取。同时,今年录取照顾政策有所调整,照顾对象范围更广。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往年零批次专科是在重点本科批次之前进行录取。为更合理、有效地设置志愿,增加本科批次录取机会,经请示教育部同意,今年新疆将零批次专科放到三批次本科之后、高职(专科)批次之前进行录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本科层次录取须在7月31日之前结束,高职(专科)录取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调整后的6个录取批次如下: 

    零批次本科、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零批次专科、高职(专科)批次。 

    优先录取政策: 

    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报考区内院校的农、林、牧、地矿、煤炭等艰苦专业的第一志愿的汉语言考生,当院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时照顾投档;鼓励汉语言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录取时给予政策倾斜。 

    [关键词]填报志愿 

    最迟在6月15日完成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按《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填涂志愿卡的要求填涂并签名。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最迟在6月15日前完成。 

    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各地、州、市的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关键词]录取依据 

    学生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及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报考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报考军校(国防生)的考生须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表》。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关键词]考试语言 

    各外语科均含听力考试内容 

    汉语言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试题。各外语科均含听力考试内容,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不再对报考外语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的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蒙语言汉语科目采用“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其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题。汉语科目含听力考试内容。 

    少数民族实验班的考生,数学、理科综合科目一律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答题;语文用本试卷语种答题;汉语科目用汉语答题。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仅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凡报考民考汉计划的“实验班”考生必须参加我区命题的英语科目考试。 

    [关键词]民汉互考 

    “民考汉”、“汉考民”、“实验班”报考 

    “民考汉”考生可填报两份志愿表:填报汉语言院校计划的志愿表,每批次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民考汉”院校计划的志愿表,可按本人意愿填写。录取时每批次先向汉语言计划的院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生“民考汉”计划学校的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院校计划投档。 

    “汉考民”考生可填报汉考民、民考民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实验班考生可填报民考民、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民考汉计划的考生可享受民考汉考生的加分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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