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第四批招生,尚有体育、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专业)少量计划未完成。另外,通过多方协调,争取到部分省外院校在我省追加少量美术类专业计划。现决定进行公开征求志愿。
一、除已被录取考生(含预录取)外,文化成绩不低于艺术、体育第四批文化分数线(即艺术文245分、艺术理221分,广电文289分、广电理260分,体育文394分、体育理384分),且专业符合征求志愿计划备注栏说明要求,目前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各县市。
二、征求志愿填报时间:8月9日上午8:30—11: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三、艺术类所有征求志愿计划均文、理兼招;体育按征求志愿计划备注栏说明要求。考生可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各一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书面填写志愿表,由报名点招办电脑输入志愿信息并打印,考生确认签名。
四、允许考生在非原报名地的户口所在地填报征求志愿,即异地填报。异地填报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考生既在原报名地又在户口所在地重复填报,则以原报名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五、征求志愿学校专业的具体要求及收费标准等,均与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07年文理科提前批和艺术体育各批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招生3》内容一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认真查看该刊物中的《考生必读》及各院校招生章程,并详细了解今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规则和各有关政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