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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侨生”明年高考有新优待

http://www.modedu.cn 发布时间: 2005-12-23 10:38:00  来源: 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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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优待范围扩大到各高校

中山网讯近日,广东省侨办与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发布通知,广东省明年对“三侨生”高考录取将实行新的优待政策。有关考生的“三侨生”身份经过审核,并由广东省侨办发出证明书后,在高考录取时可在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而且优待的不再只限于侨校,而是扩大到各高校。

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在于,“三侨生”过去参加高考时,优待政策只适用于报考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汕头大学、嘉应学院和福建华侨大学等侨校性质的大学,而明年将扩大到所有高校。而且往年有关考生是在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才加上15分,而新的做法改为可在总分基础上加15分后投档,这体现了政府对“三侨生”更大的关心。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广东省归侨侨眷保护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进一步做好“三侨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省侨办研究,明年广东省“三侨生”在2006年2月报名参加报考普通高校时,即要提交“三侨生”证明书。

“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从今年11月起至2006年2月高考招生报名日止。其核发由市(地级以上,下同)侨办或外事侨务局审核发出,也可由这些单位所委托的县级侨办或外事侨务局办理。该证明书由广东省侨办统一印制、编号,其它的证明书或复印件无效。

但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归侨或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及受委托的县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跨市、县办理的证明无效;凡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均不属华侨;已故的归侨(华侨),须说明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并附上死亡证书复印件。

为避免出现作弊现象,在今年的通知中要求,通过审核的“三侨生”名单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公示。应届“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往届“三侨生”由(区)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在3月份,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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