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我省作为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的现实情况提出的。着重从现阶段我省社会发展现实,高考制度改革规律,以及高中课程改革提出的跟以往不同的要求为出发点;以普通高中按新课程方案完成规定的教学安排,通过正常学习的高中学生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高中毕业水平为前提。既考虑到高考对基础教育的重要引导作用,也考虑到教育改革实验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学校、学生和教师对课程改革需要逐步适应,逐步转变。作为与课程改革配套的高考改革方案应在充分反映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同时,与现行的高考方案有一定的延续性,并且可随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逐步调整完善。高考是联系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桥梁,高考改革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不是一蹴而就的,应该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进程紧密联系,同步实行。在推进高考改革中各级教育部门应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的关系。
(一)充分认识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都应是以全面实现素质教育为目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二十一世纪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素质教育反映的是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的人的全面发展观。在基础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意义重大,素质教育同样是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高中新课程方案根据素质教育的理念强调了对学生的基础性和发展性要求。高考科目改革从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确定需考查的知识领域,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地发展;高考内容改革体现加强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产生正确导向。在促进实施素质教育方面,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一致。
(二)建立科学的普通高中评价制度,不以高考结果作为评价中学教学质量、校长业绩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普通高中教育有着自身的培养目标和规律。各中学应当把握好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规律,考试科学与人才选拔规律。中学必须严格按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足、开齐课程,根据省教育厅教学管理规定开好选修课,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要求。省教育厅将建立起以普通高中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为依据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制度,落实教学管理功能;建立以普通高中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的教育督导制度,并真正发挥督导结果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的评价功能,对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引导功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科学的多元评价指标衡量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校长的业绩以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引导普通高中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在教育督导和教学评估实际工作中,不得以高考结果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校长业绩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
(三)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积极促进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将有助于促进对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确保高等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综合素质评价需建立在高诚信度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上,需坚持公平、客观的原则,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出发,在统一的要求下,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并将其纳入对中学教育督导评估的范畴,促使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不断提高。
(四)加快高考内容、形式、手段改革的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高中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考试改革思路,寻求与新课程教学实际相适应的考试技术和方法。不断完善政府宏观指导、高校自主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表
二○○六年四月
附件: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表
学科门类 |
专业选考科目 |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 4 个一级学科除外) |
物理、化学 |
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 |
物理、化学、生物 |
经济学、管理学及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 2 个一级学科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
法学 |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
教育学(含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 |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
农学 |
物理、化学、生物 |
医学 |
物理、化学、生物 |
艺术类 |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
体育类 |
体育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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