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120分;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8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80分;朗诵,满分为7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50分。
(2)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0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8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7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50分;口试,满分为10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3.统考时间及地点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
4. 相关要求
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得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得照文宣读,要背熟,要将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普通高校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统考分为面试和笔试。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 满分为100分,散文写作, 满分为5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 满分为15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5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3.统考时间及地点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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