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东风场区、长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负责管理与监督。省内组织专业课考试的院校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专业考试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执行细则。考试工作人员以西北师范大学为主,届时再从省内外其他院校和单位聘调部分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评卷工作。
在我省设点进行专业课考试的省外院校,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在我省指定的考点组织专业课考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兰州市招办负责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置考点的考试管理工作。
二、报名工作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名分为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次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1、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08年1月2日至10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一吋正面免冠照片1张,领取“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时,艺术类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报考“科类”,分别填入音乐文、音乐理、美术文、美术理其中的一类;对不能确定为以上四类的考生,文科填写“音乐文”,理科填写“音乐理”。
(3)所有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在县(区)招办报名时须填写报考专业类别。
为方便招生院校专业报名、考试及考生资格的审查等,各市(州)招办务必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报省招办。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两证”即考生本人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到招生院校设立的考点报名考试。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课考试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或“两证”不全者,均不得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2)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美术类统考报名时间:2008年1月19日至20日;音乐学联合考试报名时间:2008年1月22日至23日。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3)其他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公布。
(4)省内二本以上单独组织校考的院校,应在本校进行报名、考试。
(5)在我省单独组织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课报名与考试。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为:西北民族大学、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艺术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学校(见附件2)。
三、专业课考试
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统一考试、音乐学联合考试、其他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三种形式。
1、美术类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1月21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考试科目及分值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60分;总成绩满分260分。
2、音乐学联合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1月24日至30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联合考试科目为:(1)主科(6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和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声乐主科由考生在规定的8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见附件1);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2)视唱(10%)。(3)乐理常识(10%)。(4)听音记谱(20%)。总成绩满分100分。
3、其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二本以上院校专业课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招生院校的规定为准。各学校专业考试工作须于2008年3月底前结束。
4、在我省考点单独组织校考的院校,要按教育部的规定向省招办提交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录取规则和学费标准;同时注明招收专业为艺术文或艺术理,录取时对文化课单科成绩是否有要求等。院校必须和有关考点签订专业考试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要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办事公道的教师来我省考点主持考试工作;签订协议、主持考试工作的负责人要携带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等;凡委托非本校人员来我省签订协议或主持考试的,有关考点不予接待更不得安排考试。
四、成绩公布与报送
1、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考的合格考生名单、成绩和位次等内容将于2008年2月7日前在省招办网站上公布,供院校和考生查询。其中,美术类合格考生名单作为有关院校校考审查考生资格的依据。(网址:http://www.gszs.edu.cn)
2、实行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其他招收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成绩须在院校网站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对合格考生的成绩等信息于2008年4月15日前,用电子版和文字版(须加盖学校公章)两种形式报省招办。电子版数据库格式见附件4。凡不按规定向省招办上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的院校,录取时不予投档,由此造成的后果等由招生院校负责。
3、今年我省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使用考生号采集,各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建立专业考试成绩数据库,并确保所报考生号和考试成绩数据准确无误。如因所报数据错误造成考生档案漏投和落选等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五、美术类统考和音乐学联考专业课成绩适用范围
1、省内本、专科(高职)院校的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使用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
2、省内本、专科(高职)院校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使用音乐学联合考试成绩。
3、省内外独立学院本、专科(高职)相同或相近专业使用美术类统一考试或音乐学联合考试成绩。
4、省内外二本以上院校美术、音乐类相近专业既可使用全省统一考试或联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
5、省内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组织的校考,其生源严格限定在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以内。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1、艺术类本科安排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高职)安排在专科批次。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对使用我省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成绩的院校及专业,全省统一划定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4、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和只认可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我办将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院校确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的依据。对组织校考的省内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须在2008年7月2日前报省招办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执行。
5、不使用我省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成绩的院校及实行校考的艺术类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分数线与录取结果须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并以公函形式向省招办报送录取原则和相关分数线。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用电子版和文字版(须加盖学校公章)两种形式报省招办,本科于2008年6月底前、专科(高职)于同批次录取前。电子版数据库格式见附件5。凡不按规定向省招办报送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的院校,录取时不予投档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
6、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审查录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七、其他
1、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我省统考和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同时,省招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须将其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4、凡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考、音乐学联合考试或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向主考学校缴纳专业考试费100元;凡报名参加省外院校在甘肃境内设点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报名、考试费按招生院校公布的标准收取,招生院校需提供并在考点张贴公布院校所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收费标准的文件。除此项收费外,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5、各招生院校及我省设立的考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要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积极联系当地的公安部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方便、易于维持秩序、易于人员疏散的地方。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440720(传真)
电子邮件:gszb@vip.sina.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音乐学联合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
2、2008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规定考点
3、2008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4、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5、艺术类单独录取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名称及结构
6、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 通知
抄报: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
抄送:省招委会各委员、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体艺处、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西北民族大学、兰州艺术学校、兰州铁路第三中学、甘肃广播电视学校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
附件1:
音乐学联合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
中国歌曲:1.曲蔓地;⒉黄水谣;⒊红梅赞;⒋松花江上;⒌教我如何不想他;⒍在银色的月光下;⒎共和国之恋;⒏妈妈教我一支歌;⒐我爱你,中国;⒑啊,中国的土地;⒒我和我的祖国;⒓英雄赞歌;⒔我爱梅园梅;⒕杨白劳;⒖江河万古流⒗乡音乡情;⒘祖国慈祥的母亲;⒙二月里见罢到如今;⒚滚滚长江东逝水;⒛金风吹来的时候;21.赶牲灵;22.美丽的草原我的家;23.母亲河;24.父老乡亲;25.槐花海;26.说句心里话;27.清粼粼的水来蓝莹莹的天;28.吐鲁番的葡萄熟了;29.蓝花花;30.有一个美丽的传说;31.情满酒歌;32.再见了大别山;33.乌苏里船歌;34.边疆的泉水清又纯;35.扳船的哥哥你慢些走;36.长江之歌;37.海上女民兵;38.长大后我就成了你;39.一抹夕阳;40.月之故乡;41.秋收;42.黑龙江岸边一朵洁白的玫瑰花;43.嘎达梅林;44.问;45.嘎俄丽泰;46.女儿歌;47.绣红旗;48.九里里山圪塔,十里里沟;49.在那遥远的地方;50.多情的土地;51.黄鹤楼;52.我爱你塞北的雪;53.打起手鼓唱起歌;54.好日子。
外国歌曲:1.我亲爱的;2.在我心里;3.不要责备我吧,妈妈;4.鳟鱼;5.西班牙女郎;6.在路旁;7.三套车;8.多么幸福能赞美你;9.桑塔露齐亚;10.悲叹小夜曲;11.重归苏连托;12.啊,我的太;13.你们可知道;14.我亲爱的爸爸;15.再不要去做情郎;16.假如你爱我;17.春天年年到人间;18.母亲教我的歌;19.夏天最后一朵玫瑰;20.小夜曲(舒伯特);21.美丽的梦中人;22.莫斯科郊外的晚上;23.喀秋莎;24.老人河;25.摇蓝曲(勃拉姆斯);26.尼娜
附件2:2008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规定考点
学校名称 专业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西北民族大学 舞蹈、音乐、美术 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0931-2938041 李宝明 兰州艺术学校 音乐、舞蹈、美术、
服装设计与表演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0931-8651485
13519640665 王真祥 兰州铁路第三中学 美术、艺术设计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0931-4638005
0931-4924299 夏晶洁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播音与主持、表演、编导、影视戏剧文学 兰州市盐场路1240号 0931-8342647
0931-8340663
13609395175 白 桓
附件3:2008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甘肃境内进行专业考试的管理,公正、公平地选拔人才,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2008年我省在西北民族大学、兰州艺术学校、兰州铁路第三中学、甘肃广播电视学校设立考点。艺术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以上四考点由兰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学校负责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考点负责配合招生院校安排好服务工作。每所院校相同专业只能选择一个相关考点进行专业课考试。
二、各承办学校要成立由各考点所在学校分管校长或教务主任担任组长的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机构。下设考务、宣传、后勤等小组,负责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生院校必须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人员。考点要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核查考生的“三证”: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招生院校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三证照片和本人相貌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学校要和招生院校签订合同书。合同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
报名、考试费按招生院校公布的标准收取,招生院校需提供并在考点张贴院校所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收费标准的文件。
六、各招生院校派来签订合同、主持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等。各考点对有关证件要一一登记并存档备查。
七、招生院校向考点报送的招生简章须有学校招生部门的公章。
八、2008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时间:音乐类为1月10日一3月31日;美术类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九、各考点须向招生院校提供我省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信息,便于招生院校进行专业考试的报名、编排考场、打印院校准考证以及利用考生号等信息采集专业考试成绩。
十、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有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罚。
十一、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监考员(两人以上)签字,对作弊考生,考点负责没收考生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作弊的情况书面报送省招办,由省招办统一进行处理,作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省外院校申请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于2008年1月10日前结束。各考点汇总省外各招生院校考试信息和联系方式于2008年1月12日前报至省招办。
十三、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招办将汇总的全省考生基本信息发至各考点。
十四、保证考试安全。各考点在抓好考试质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考试安全问题。在人身安全、卫生安全、财物安全等方面,要制定处理偶发事件的预案,确保专业考试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十五、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招生院校在专业报名、后勤、考试方面做好服务,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咨询、食宿、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服务。要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服务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十六、做好宣传工作。要发挥宣传工作主渠道的作用,通过正规渠道和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各项招生规定、信息和政策,让考生充分了解我省艺术类专业的招生信息,坚决抵制少数不法中介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附件4: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院校名称+学校代码+YS.DBF
例如: 兰州大学10730 ys . 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目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编制 2 XM C 24 姓名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3 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女 4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不允许为空 5 BYXXMC C 20 毕业学校名称 考生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6 YXDM C 5 院校代码 专业考试学校代码、采用部标 7 YXMC C 40 院校名称 专业考试学校名称、采用部标 8 CCDM C 1 层次代码 1本科,2高职(专科) 9 ZYDM C 6 专业代码 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采用部标 10 ZYMC C 30 专业名称 考生报考专业名称,采用部标 11 STKKM C 30 省统考科目 省统考科目名称 12 STKCSF N 7,3 省统考考试分 生源省专业考试成绩 13 YXKSKM C 30 院校考试科目 院校考试科目名称 14 YXSKCSF N 7,3 院校术科考试分 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15 YXZYMC N 4 院校专业名次 院校专业成绩排名 16 YXKSDD C 30 院校考试地点 院校专业考试地点 17 BZ C 30 备注 其他说明内容
要求: 1、各招生院校务必严格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数据库名称及结构要求上报数据,
要求所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2、省内招生院校必须上报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本省考生专业成绩。
3、第11-12项可为空。
附件5:艺术类单独录取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名称及结构
数据库名称:院校代码(省编)+院校名称.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XM C 10 姓名 3 SK N 7,3 专业课成绩 4 ZF N 7,3 文化课总分 5 ZYDM C 6 专业代码(国标代码) 6 ZYMC C 10 专业名称
备注:1、请严格按照我办数据库格式报送数据,对于格式错误、成绩不准确的院校,录取时不予投档。
2、专业代码请按照教育部专业代码库有关规定:本科专业,只能编本科计划,不可以编制专科计划;专科专业,只能编高职、高专科计划,不可以编制本科计划。请认真核对后预选专业。
3、省内院校在填写第“5”项时,“专业代码”填省编代码,宽度为“2”。
附件6: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1 1月2-10日 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发放《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县(市、区)招办 2 1月15日前 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报省招办 市(州)招办 3 1月10日-3月31日前 专业考试;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招生院校 4 1月19-20日 美术类统考报名 西北师范大学 5 1月22-23日 音乐学联合考试报名 西北师范大学 6 1月21日 美术类统一考试 西北师范大学 7 1月24-30日 音乐学联合考试 西北师范大学 8 2月5日前 上报美术类统考、音乐学联考成绩 西北师范大学 9 4月15前 专业成绩报省招办 招生院校 10 6月10-16日 艺术类考生填报本科志愿。 县(市、区)招办 11 6月28-7月5日 艺术类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县(市、区)招办 12 6月30日前 向省内外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普通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寄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 省招办 13 6月底前 本科专业招生院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数据库及录取原则报省招办艺术单招组 省内外招生院校 14 7月8日左右 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录取 省招办、招生院校 15 7月20日前 向省内外有关单独录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院校寄第一志愿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信息 省招办 16 7月30日前 专科、高职专业招生院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数据库及录取原则报省招办艺术单招组 省内外招生院校 17 8月1日左右 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 省招办、招生院校
备注:(1)提前批艺术类本科录取,包括艺术本科院校;省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我省经批准的有关院校、专业;省内院校本科专业;省内外独立院校、民办院校本科专业。
(2)艺术类专科批录取,包括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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