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操作流程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入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在报名平台页面报名地选择“重庆市”,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完成报名事项:
1、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内容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有效作出承诺。凡填报虚假不实信息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报名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上传照片
(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里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具体要求为: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2寸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②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等;
③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④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⑤电子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之间;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2)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同时还须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并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无需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3.照片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在照片上传后三日内再次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照片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更新上传照片以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报名人员拒不更新上传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交纳考试费
通过照片审查的报名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支付流程,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为240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报名人员可以打印报名凭证。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只有成功交纳考试费后网上报名程序才真正完成。
报名人员可以在9月7日至9月1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到重庆市司法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考试费收据。办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联系电话:023-67086091。
5.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4日至9月18日期间,报名人员应当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以彩色打印为宜)。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报名人员的面部特征及相关信息。
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五、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